延續法治 法官沒任何主人
「終審法院前首席大法官李國能首度評論國務院6月發表的《「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他不認同白皮書英文版把司法機關形容是行政當局(administrate),表示這是『不幸的』及『不適當的』。他稱,『更令人關注』的是法官要愛國的要求,又稱『法官沒有任何主人』。」

【明報專訊】法治是香港核心價值之一,惟近年來法官裁決屢受批評,人大五度釋法,令部分市民對法治失去信心。國務院2014年發表《「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後,法律界靜默遊行,抗議白皮書蠶食香港的司法獨立。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同年在《明報》發表原題為「Rule of law 法治」的文章,表明不認同白皮書將司法機關列為「行政當局」,又明言「法官沒有任何主人」。

明報記者

白皮書英文版把司法機關形容是行政當局(administrate),李國能在文章表示這是「不幸的」及「不適當的」,又提到「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在廣義上可被視為政府的三大分支或三大組成部分,但立法和司法機關並不是行政機關的一部分」,且人權必須受法治保障。

翌年,時任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出席《基本法》頒布25周年研討會時就香港政制表示,「行政長官具有超然於行政、立法、司法三個機關之上的特殊法律地位」。「特首超然論」再惹來關注,李國能其後受訪時回應,在一國兩制之下,法治和司法獨立是香港的核心價值;而在法治之下,無論是任何人又或其地位有多高,也無法凌駕於法律之上。

現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於2016年亦表示,人人平等是法治基本元素,政府人員均受法律約束,沒有任何特別團體、機構或人凌駕法律之上。其後馬道立在不同場合致辭時均強調法治的重要,包括於2019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上表示,司法獨立於一切外界干涉,不論行政、立法機關,以及任何人。

馬道立的「師父」、終院常任法官鄧國楨於2018年在其退休歡送儀式致辭時亦提及,要維護香港司法獨立及法治,香港法官責無旁貸。社會一旦對法官失去信心,勢必無法挽回。鄧官勸勉所有法官須保持獨立,並彰顯人前;雖然「香港擁有獨立的法官和穩健的法治」,但不代表大家可鬆懈。法治之所以能延續,決不能單憑法官之力維護。

「只對法律本身忠誠」

此外,白皮書中文版把法官和司法人員稱為「治港者」,更表明愛國是「基本政治要求」。李國能在文章說「何謂愛國,無舉世公認的定義」,在司法獨立的原則下,「法官不應該親任何人或事,或反任何人或事」,無論在政治上或其他方面,法官「只對法律本身忠誠」。對法官而言,他們入職時要作司法誓言的法律規定,已是足夠和合適的安排。

《國歌法》草案建議加入規定奏唱國歌的場合包括法官宣誓儀式,馬道立於2019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回應傳媒提問時表示,法官宣誓儀式非常重要,亦代表法官承諾維護法治,故「有(播放)國歌,我認為是應該的」,不少國家有此做法,奏播國歌可強調宣誓儀式的莊嚴,是重要及正確的。他強調,奏唱國歌與否亦不會影響司法獨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

李國能:接受釋法合法 但會影響司法獨立

【明報專訊】「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基本法》第158條如此寫着。回歸以來,人大常委會5次釋法,當中涉及居留權、政改程序、特首任期、香港對外事務及公職人員宣誓要求。5次釋法中,只有香港對外事務是由終審法院提出要求,其餘均為時任特首要求或人大常委主動釋法。

屢次釋法令不少港人擔心香港由「法治」變為「人治」,美國傳統基金會2019年公布本港司法效率得分由2018年的84.3分跌至2019年的75.3分。基金會指出,雖然本港司法制度獨立,但中央政府保留對基本法最終解釋權,限制終審法院權力。

李國能於香港回歸20周年接受《明報》訪問時表示,香港社會需接受人大常委會享有全面解釋基本法的權力,這是一國兩制下法律的一部分。但他認為,「人大常委會應避免透過釋法,推翻香港法院,尤其是終審法院的判決,我接受這種釋法是合法、有效,對香港有約束力,但這種釋法推翻法庭判決,尤其是終審法院,會對香港司法獨立造成負面影響」,而人大在香港法院判決前釋法,更為公眾對司法獨立的觀感帶來負面影響。

(報看60年系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