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6年前,《明報》記者席揚於北京被指竊取國家機密,被重判監禁12年,事件震驚香港新聞界。席揚服刑2年10個月後獲釋,時任執行總編輯張健波接受訪問時認為,事件反映內地的國家機密界線模糊,記者是「誤中地雷」。
時任《明報》中國組採訪主任、現任副執行總編輯張許近日受訪時憶述,自1993年起,內地出現20%通脹,適逢朱鎔基出任國務院副總理兼執掌人民銀行,準備實行宏觀調控政策,以整頓國家經濟。由於事件涉及內地經濟調控政策,屬於香港市民關注的議題,當時剛加入《明報》、有內地出身背景的席揚,在此情况下被派往北京採訪金融改革事宜。
張許說,席揚到北京後憑着豐富人脈,取得一些有關宏觀調控政策的資訊,寫成報道。直至同年9月底,他收到席揚胞妹的電話,說席揚遭國安(國家安全部門人員)拘捕。北京當局於9月27日公布,指席揚因從事非法竊取刺探國家金融秘密活動,被國安局扣留調查。根據當時報道,時任總編輯董橋立即向新華社了解事件,張健波當日飛往北京了解情况,先後向國安局、國務院港澳辦新聞辦公室、中國記協等求助,不同政黨、學者及香港新聞界組織,甚至國際傳媒組織亦發表聲明,促盡快公布事件詳情,要求界定「國家機密」的定義。
1993年10月7日,新華社發出新聞稿,稱正式拘捕席揚,指控他從事竊取、刺探國家金融秘密活動,包括尚未公布的人民銀行存款利率變動方案、人民銀行參加國際黃金交易決策機密等重大金融秘密。報道更表示,席揚所為造成嚴重後果。向席揚提供相關機密的人民銀行職員田野亦同時被捕。
《明報》1993年10月8日頭版報道事件,並發聲明強調席揚當時是從事正常採訪工作。3日後,《明報》集團主席于品海承認席揚觸犯中國法例,並向中國政府道歉,承諾日後明報記者往內地採訪會恪守內地法律。
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於1993年12月22日開始閉門審理案件,1994年3月28日,法院判席揚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翌月的上訴亦遭駁回。近百名香港新聞工作者及50多名明報記者先後自發往新華社請願,盼當局盡早釋放席揚。董橋、張健波及時任副執行總編輯馮成章等,更在新華社門外絕食靜坐抗議,其後《明報》員工發起3日3夜持續64小時絕食。
時任執行總編輯張健波表示,新華社無透露是哪篇稿涉及國家機密,但編輯部估計應與1993年5月11日報道「大陸採措施吸引存款 儲蓄利率將提高二釐」,及同年7月28日「朱鎔基昨視察京印鈔廠 央行決定拋黃金換外匯」有關。張健波說,當時難以理解報道當中有何國家機密,只是事後被提醒相關報道導致國家有損失才醒悟,形容是「誤中地雷」。
席揚獲釋 張健波信張曉卿曾出力
席揚被判囚後,編輯部嘗試透過人代政協說項,但作用不大。直至現為世華媒體榮譽主席的張曉卿於1995年入主《明報》,張健波在一次會議中向對方提及事件,希望他向北京反映。席揚服刑2年10個月後,於1997年1月25日假釋返港。張健波表示,雖無證據證明席揚獲釋與張曉卿有關,但他相信後者在事件中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他有將事件記掛在心中」。
明報記者
(報看60年)
張健波時刻提醒:勿為採訪賠上自由
【明報專訊】時任執行總編輯張健波認為,席揚事件是對香港傳媒的一個教訓,「在香港這樣採訪沒有問題,但在其他地方就不可能」。
時任中國組採訪主任張許憶述,當時編輯部對是否短時間內再派記者到內地採訪曾有疑慮,最終經討論後仍如常派遣記者。惟張許承認難以辨別消息是否國家機密,故當時只能着記者小心一點。
張健波則表示,席揚事件後編輯部訂下守則,要求記者到內地採訪不要嘗試獲取任何寫有「機密」字樣的文件,但如消息來源複述相關文件內容則可報道。他續說,席揚事件改變了香港傳媒到內地採訪的手法,但由於國家機密的定義不清楚,只能時刻提醒記者不要為採訪而賠上自由。
(報看6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