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一些守舊的包租婆,對床位客限制甚嚴,原則上歡迎女客,或有家室客人,近年因為搶客,乃不問生張熟魏,只要出得起租金便一律歡迎,於是上床閨女,下床寡佬者,屢見不鮮,所謂『怪手』與『非禮』案件往往就在這種場合中發生,難道黃花少女願意棲身於上述尷尬場面中嗎?當然一萬個不,她們只是實逼處此。」

【明報專訊】《明報》於1959年5月20日創刊,與香港經歷高山低谷、悲歡離合。際此60周年時刻,我們精選了21個至今仍歷歷在目的頭版,包括天災、人禍、民生、政治、經濟、法治及體育新聞,並以今天的角度出發,以「求真如一」的精神,重新檢視及回顧,讓讀者撫今追昔。

《明報》60年前創刊號,頭版記載牀位住客的故事,當時「上床閨女、下床寡佬」被形容為「光怪離奇」。未料時隔60年,香港居住環境不但沒有改善,反而愈住愈迫,全港逾20萬人租住劏房,人均居所樓面面積中位數只有56.5平方呎,大約等於一張乒乓球枱。近年甚至有樓價逾百萬元的「龍牀盤」,牀位寓所、太空艙、3層式「碌架牀」一一湧現,下牀不再是寡佬,而是「上牀下廁」或「上牀下廚」,衛生、安全等問題可想而知。

2016年20萬人住劏房

1957年港大一項居住環境調查顯示,牀位住客佔總人口17%。「牀位住客」意指數百呎單位內間有數間小房,並放有多張「碌架牀」。當時一間小房租金70至80元,牀位租金則是30至40元。據報道,1959年時香港多幢新樓宇落成,不受租例規管,房租大大提高,造成「一家八口一張床」、「上床閨女、下床寡佬」的現象,更引起非禮等問題。

走過60年,香港住屋問題未有解決,劏房、板間房成為低收入者的居所選擇。統計處2018年出版《2016年中期人口統計主題報告:居於分間樓宇單位人士》指出,全港約有92,700個劏房,分佈於27,100個屋宇單位內,即每個單位平均分間成3.4個劏房,為20萬人提供居所,當中大多為兒童和青中年者,25歲以下佔約28%,25至44歲佔近40%。

惟劏房租金愈來愈貴,令60年前「光怪離奇」的牀位戶現象近年死灰復燃。按《牀位寓所條例》,有12個或以上已被人根據租用協議佔用或擬供根據租用協議佔用的牀位的任何居住單位,必須於開業前向牌照事務處申請牌照,牌照須每年續期。根據牌照事務處資料,截至2019年1月31日,本港只有10間持牌牀位寓所。然而本報記者在網上發現,有大量牀位寓所出租,大部分以日式太空艙作招徠,多人共用一廁,月租2000至4000多元不等。由於大部分單位出租的牀位不多於12個,走「法律罅」毋須持牌。市面上亦有業主以劏房之名,在單位間出「上牀下廁」或「上牀下廚」的牀位寓所,衛生情况可想而知。

香港居住環境在國際排名上節節下跌。旅居人士網站2018年就「最適合工作、生活的國家」作調查,在65個評選地區中,香港排名56位。2018年3月調查機構Mercer(美世)就231個城市作「全球生活質素調查」,香港排名71;當中香港在衛生方面尤為惡劣,排名134,被團體劣評為「已接近第三世界」,而且情况每况愈下。

明報記者

(報看60年)